办理剧本娱乐场所网上备案是否需要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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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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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剧本娱乐场所实行的告知性备案,剧本娱乐场所经营者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所需材料后,属地审核人员以未提交场所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为由退回的备案登记,请问剧本娱乐场所备案时是否明确需要提供消防或住建部门提供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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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2〕70号),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经营场所地址以及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名称、作者、简介、适龄范围等信息,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报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消防〔2023〕26号)相关规定,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十不得”“十必须”,提升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