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2〕70号),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经营场所地址以及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名称、作者、简介、适龄范围等信息,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报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消防〔2023〕26号)相关规定,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十不得”“十必须”,提升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