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4-00740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其他;其他;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卡塔尔世界杯主场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4日 |
标 题: | 卡塔尔世界杯主场 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明电〔2024〕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6日 |
索 引 号: | 112207000135491313/2024-00740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其他;其他;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卡塔尔世界杯主场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4日 |
标 题: | 卡塔尔世界杯主场 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松政办明电〔2024〕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6日 |
卡塔尔世界杯主场 关于
推动经济稳增长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松政办明电〔20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争取一季度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红”,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全力抓好农业生产
(一)支持棚膜经济规模园区建设。按照“先建后补、递增补助”的方式,省级财政重点支持建设面积30亩以上、集中连片规模园区。一级园区(30—49亩),新建高效标准化日光温室每亩补助1.3万元、土堆温室每亩补助0.9万元、塑料大棚每亩补助0.5万元。以一级园区棚室建设补助标准为基准,二级园区(棚室面积50—69亩)补助比例上浮50%,三级园区(棚室面积70—99亩)补助比例上浮100%,四级园区(棚室面积100亩以上)补助比例上浮20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农民购置更新农机具。对农民购置的符合条件的农机具,落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按照“应补尽补”的原则进行补贴支持,补贴额不超过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畜牧业发展。对于一季度出栏生猪达到1万头的养殖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出栏达到2万头的养殖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60万元;出栏肉牛200头以上的养殖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出栏400头以上的养殖企业奖励40万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6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稳定工业运行
(四)鼓励工业企业升级进档。加大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对成长性好、市场前景广阔且一季度工业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重点企业充分释放产能。发放200万元化肥专项消费券,鼓励党支部领办土地服务合作社、种粮大户等采购本地化肥企业产品,推动提高新能源项目装备本地采购率。支持有市场、有订单企业适度增加一季度生产负荷,对2024年一季度产值高于1亿元且产值增速达到1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奖补力度。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属地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振消费市场
(七)积极开展节假日促销活动。抢抓节日以及寒假、返乡等商机,统筹用好消费券资金,一季度发放800万元消费券,举办消费节等促销活动100场次,重点激发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增长。对承办市、县(区)两级消费促进活动的商场、超市、家电类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对承办农产品特购会、美食节、汽车展销会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活动投入10%的资金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促进汽车消费。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减免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完善二手车交易网上备案等措施,简化交易流程。[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九)全力支持房地产消费。持续组织房交会等房地产促销活动,实施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大学生购房补贴、二孩家庭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房地产企业优惠活动与国省市县(区)政策形成乘数效应,进一步盘活房地产市场。[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鼓励商贸消费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一季度零售额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和4000万元且增速达到15%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支持电商企业发展。推动新电商产业发展,对一季度零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销售本地农副产品的限上电商企业,同时增幅高于全市限上社零额平均增速的,给予5万元奖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支持消费业态集聚发展。全力打造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对当年通过省级评审的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对当年申报通过省级试点的,给予5万元奖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重点规上服务业企业发展。对规模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速达到25%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力推动项目投资
(十四)支持春季项目开复工。对3月1日前复工的续建项目和在3月15日前入统的新建项目数量之和排在全市前三的地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鼓励各地加快投资进度。对2024年一季度投资贡献率排在全市前两位的县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鼓励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和黑土地保护项目,2023年结转的50万亩高标农田、黑土地项目在4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157.9万亩国债项目在4月30日前完成土地整理、土壤改良、输配电等工程。对于完成上述要求的县区给予10万元奖励。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一季度新入统单体项目投资达到总投资50%、70%、80%以上的项目单位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资金奖励;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续建项目到2月末、3月末累计完成投资达到总投资80%以上和100%的项目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资金奖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对省重大项目、春季开复工项目和争资项目“容缺受理+承诺制”审批。对申请人能够一次性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件材料,且通过联合审查、公示无异议的,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能一次性提供的,在符合条件并经审批部门同意后,允许提前进场施工,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办审批手续,免予处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数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力促进入规入统
(十八)鼓励“四上”企业达规入统。对2023年年度入库、2024年2月入库且一季度增速达到15%以上,2024年一季度月度入库的工业、批零住餐、规上服务业和建筑业新企业(增速为净增),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一季度月度入库且增加值率超30%的工业企业给予额外10万元奖励,对全年填补全市15个空白行业的重点服务业企业给予额外1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政策举措。各牵头部门逐条制定实施细则,做好解释宣传、兑现落实、政策“上线直达”和政策评估工作,确保政策可行、有撬动作用、精准直达企业。兑现政策所需资金按照财政体制由市、县(市、区)、开发区共同承担。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明确为一季度的政策条款执行期限到2024年3月31日,其他政策条款执行期限到2024年12月31日。
卡塔尔世界杯主场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