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及职能
(一)基本概况
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松原市能源局牌子。行政编制3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其中:正职11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职1名。
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任务,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负责市级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管理,负责有关价格认证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任务。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铁路、民航机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拟订对口支援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8.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9.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11.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2.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13.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推动能源体制改革,拟定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油母页岩、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油气输送管道(长输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负责全市能源统计调度、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全市能源开发合作。
14.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内设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内设机构10个(另设机关党委)。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投资科、产业科、社会科、能源科、地区科、城乡科、财经科。
(二)机构职能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纪检、工会、信息、保密、信访、财务、后勤、扶贫、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务公开、四防安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发改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2.综合科。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负责政法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委内科室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3.法规科。起草有关意见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相关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对政府管理的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及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调查和监审;政府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时,负责对重要、特殊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利润水平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负责省对市州绩效考核的承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市属县(市、区)、开发区的绩效考核,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4.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机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安排中央及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制定重大项目谋划的相关规定;组织谋划重大项目;统筹重大项目布局,协调推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5.产业科。综合分析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意见,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研究拟定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组织研究体制机制创新。
6.社会科。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和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有关民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市民生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民生工作总体规划、专项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汇总安排全市民生工作项目,拟订全市年度民生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调度各有关部门推进民生工作计划的具体落实,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民生工作调研,分析民生工作动态,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7.能源科。研究提出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油母页岩、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发展战略和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与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按权限审核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能源运行调节;负责全市能源开发合作;参与拟订全市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规划,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8.地区科。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承担对口援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国内外技术合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制定跨市合作及全市横向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口合作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战略和规划,提出推进落实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任务;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9.城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小城镇建设的重大目标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小城镇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建议,协调农业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市以工代赈工作。统筹全市交通运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拟订全市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实施计划,提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战略、相关建议。协调民航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10.财经科。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全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建议,按分工提出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组织拟订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机构优化的目标、任务、协调有关重大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提出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起草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颁布收费标准;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及收费价格的制定;指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商品价格管理,负责农产品价格管理,拟订商品价格方面的意见,拟订商品价格改革方案和管理、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相关行业和企业实行价格政策指导,协调处理价格争议;监测、预测、分析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资金管理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稳定商品、服务价格以及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定、公布地方价格管理目录,拟订涉及宏观调控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涉税、涉纪检监察案件财务价格认定和涉案财产价格鉴定;负责价格争议调节处理和价格认定复核;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鉴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班子成员分工
丛喜彬同志主持市发改委全面工作。
商彦军同志分管综合科、市价格认证中心。
李胜同志分管办公室、法规科、产业科、城乡科,负责对长合作、对浙合作、“走遍松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于志博同志主持市经济运行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投资科、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项目服务专班。
吴景新同志分管社会科。
杨胜利同志分管财经科。
四、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本信息
负责人:丛喜彬
办公地点: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1388号
邮政编码:138000
办公时间:
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8-2113079
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