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说明

来信须知

反映的内容要符合宪法法律及社会公德的要求,实事求是,对故意诽谤诬告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邮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来信者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并注明工作单位、电话号码、邮件地址等具体联系方式,文字简洁,主题突出,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反映事项。

市长信箱受理范围为:对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对市政府某项具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政府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和依法应该解决的问题。


特别提示

涉及党委、军队、司法、中省直单位、企业内部矛盾以及信访、纪检等方面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由于来信较多,不符合受理范围和要求的邮件,市政府办公室有权删除,并不单独给予回复,请见谅。

*反映的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

*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信箱地址,以便更好地与您联系!

请您一事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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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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